弘一大師|怎樣對待要去世和剛去世的人
既已命終,最切要者,不可急忙移動。雖身染便穢,亦勿即為洗滌。必須經過八小時後,乃能浴身更衣。常人皆不注意此事,而最要緊。惟望廣勸同人,依此謹慎行之。
命終前後,家人萬不可哭。哭有何益?能盡力幫助念佛,乃於亡者有實益耳。若必欲哭者,須俟命終八小時後。頂門溫暖之說,雖有所據,然亦不可固執。但能平日信願真切,臨終正念分明者,即可證其往生。
命終之後,念佛已畢,即鎖房門,深防他人入內,誤觸亡者。必須經過八小時後,乃能浴身更衣(前文已言,今再諄囑,切記切記)。因八小時內若移動者,亡人雖不能言,亦覺痛苦。
八小時後著衣,若手足關節硬,不能轉動者,應以熱水淋洗。用布攪熱水,圍於臂肘膝彎,不久即可活動,有如生人。殮衣宜用舊物,不用新者。其新衣應佈施他人,能令亡者獲福。
不宜用好棺木,亦不宜做大墳。此等奢侈事,皆不利於亡人。
七七日內,欲延僧眾薦亡,以念佛為主。若誦經、拜懺、焰口、水陸等事,雖有不可思議功德,然現今僧眾視為具文,敷衍了事,不能如法,罕有實益。
《印光法師文鈔》中屢斥誡之,謂其惟屬場面,徒作虛套。若專念佛,則人人能念,最為切實,能獲莫大之利矣。如請僧眾念佛時,家族亦應隨念。
但女眾宜在自室或布帳之內,免生譏議。凡念佛等一切功德,皆宜回向普及法界眾生,則其功德乃能廣大,而亡者所獲利益亦更因之增長。
開吊時,宜用素齋,萬勿用葷,致殺害生命,大不利於亡人。出喪儀文,切勿鋪張。毋圖生者好看,應為亡者惜福也。七七以後,亦應常行追薦以盡孝思。蓮池大師謂年中常須追薦先亡。不得謂已得解脫,遂不舉行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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